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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瞭解霧社事件的發生,就不能不知道背後日本人所謂的「理蕃政策」。日本總督自1902年(明治35年)起,就著手於所謂「理蕃政策」。對於有「馘首」(馘,音ㄍㄨㄛˊ,guo′,《廣韻》:『截耳也、獲也。又作聝。』馘首就是獵頭。)、「出草」風俗的原住民,加以討伐處罰!部分原住民部落的馘首風俗,成為日本人討伐山地部落的主要藉口。其實,我們如果瞭解當時總督府亟欲掌握樟腦資源的迫切性,便能更深入瞭解「理蕃」背後的用意。我們知道清治末期,台灣生產的樟腦,曾佔世界總產量的70%~80%。1897年電影發明以後,當時用賽璐珞做的膠卷都需要台灣的樟腦,有人甚至誇口說「支配電影王國的好萊塢,正是台灣的樟腦」,所以總督府採取對樟腦的專賣。要安全地砍伐樟樹,絕對必要制壓原住民,確保山地安全。所以樟腦生產的確保,與「理蕃政策」有著密切關係。
從日本第五任總督佐久間左馬太上任後(任期1906到1915)開始,訂立「理蕃政策」的五年計畫,出動軍隊及警察隊,徵召軍伕,逐漸進入隘勇線(就是平地人與高砂族的邊界線,其間設有隘勇崗哨監視原住民),以武力征服原住民。佐久間因此有「理蕃總督」之稱。此後二、三十年間,總督府與原住民間,彈壓與反抗斷斷續續地反覆循環著。其間的歷任總督,雖採取所謂「恩威並濟」的政策,但原住民怨懟仍深。且山地的日警兼具山地行政、警備、教育的全權,他們以低微工資,任意驅使原住民,或強制勞動,動輒笞刑致死。另外,山地日警良莠不齊,有許多傲慢之徒在山間作威作福,欺淫婦女。
霧社事件的起因,牽涉到兩個問題。一是山地勞役剝削問題;一為原住民與日人通婚問題。
事件發生之前,霧社一帶高山族被動員從事多項勞役,勞役過重,警方威逼甚厲,且對於低廉的工資,警方又有帳目不清或心存欺騙之嫌。至於婚姻問題,日本領台之初,鼓勵日警娶各社頭目或有地位者之女兒為妻,但有些日本警察在日本內地早有妻室,來台後娶山地女子為妻,這些山地的所謂「內緣妻」,往往會日警離開後被拋棄。領導霧社事件的頭目莫那魯道,其妹就是嫁給日本巡察,但數年後被拋棄。貴為頭目之女竟被拋棄,族人當然不滿。 霧社事件的導火線,起因於一場婚宴。1930年10月,馬赫坡社頭目莫那魯道的家中正為一對社中男女舉行婚禮,婚禮盛宴當時,剛好日警吉村經過門前,莫那魯道的兒子塔達歐莫那延請吉村入內敬酒,吉村嫌塔達歐手不乾淨,不願受酒,塔達歐強請飲酒,吉村以手仗敲打他的手,雙方因此衝突撲鬥。翌日,塔達歐攜酒至警所賠罪,但吉村不理。社中相當不滿,新仇舊恨一起湧上,但又怕日人報復,大家遂決定先發制人。願意參加此一行動者,除馬赫波社外,還有霧社群中的斯克社、塔羅灣社、波亞倫社、羅多夫社、荷歌社等共6社。
10月27日上午,霧社公學校(日本小學、原住民學童)操場正在舉行聯合運動會,全體人員正肅立舉行升旗典禮,突然有原住民青年闖入會場,舉刀砍落台中州理藩課顧問菅野政衛的頭,緊接著,埋伏在四周的原住民青年隊一擁而上,將在現場的日人砍殺一盡。老莫那魯道也引率壯、老年隊發難,沿途分襲各警察駐在所,襲擊霧社分室、郵政局、警察及教員宿舍、日本商店,並且切斷電信電話線,劫收武器彈藥。這一役,日人遇害者132人,受傷215人,台人有2人被誤殺。 日當局聞報,從台北、新竹、台南等地調動大批軍(1600人)、警(600人)、民伕進攻霧社,原住民反抗軍退入馬赫坡岩窟內。日軍警以山砲猛轟,飛機轟炸,散發傳單勸降,並且利用被俘的莫那魯道女兒攜酒入岩窟勸降,仍不得結果,竟以飛機投擲國際公禁的毒瓦斯,攻擊原住民反抗軍。日本甚至採「以蕃制蕃」的手法,利用沒有參加反抗的霧社地區的其他團體gaya,組成所謂的「味方蕃」奇襲隊,來對付反抗的原住民。最後,莫那魯道眼看大勢已去,遂和親信等十餘人,先擊斃家眷,而後自殺。許多原住民婦女、小孩,也集體自縊身亡。有一說,他們(婦女、小孩)的自殺是為了激勵夫婿的戰鬥意志,使他們無後顧之憂。霧社的菁英青年花岡一郎(台灣第一位接受高等教育的原住民)、二郎也於事件中自殺身亡。他們的遺書中留有「蕃人之公憤,蓋因勞役過多方纔引此一事件」之語。
此一事件,歷經50餘日始告平息。霧社參加反抗的六社原有人口約1400人,剩下500人。
事平之後,總督府以主謀罪名將6社頭目十餘人處死,其餘族人則被強制遷往羅多夫、西寶二保護番收容所。翌年,日警唆使親日原住民加以突擾,造成200餘人被殺害,是為「第二次霧社事件」。殘餘的200多人,又被總督府強迫移住川中島(今南投仁愛鄉清流)。這種被外來統治者利用來打擊自己族群的原住民(所謂「味方番」),可說是清代「義民」的翻版。
霧社事件的發生,是對總督府的「理蕃」政策的一大衝擊。當時的台灣民眾黨,曾發電給日本拓務大臣、內閣總理大臣,提出強烈批判與要求:「我黨認為霧社事件係向來恣意詐取及生活上之迫害與駐在警官不正、貪戾、殘忍之處置所激發者。應從速將總督、警務局長、台中州知事(台中市長)以下責任者撤職,並立及保證蕃人之生活,承認其自由,不阻礙其民族發展之政策,尤其宜乘此機會,對向來為保持官吏威嚴,放任非為亂暴,警察萬能之積弊,加以徹底的改革。」總督石塚英藏和台中州知事都於翌年元月引咎辭職。
霧社事件的約13年後,太平洋戰爭已經打的如火如荼之際,日本人選擇在霧社事件發生地點,拍了一部皇民化的宣傳片〈鐘〉(沙鴦之鐘),影片中表現出原住民全體一片忠心耿耿投入「大東亞聖戰」同一個地點,從實際的霧社事件,到政治宣傳中的沙鴦之鐘,讓人看到被殖民統治的弱勢者的悲哀。
國民政府來台後,於1951年在霧社見起莫那魯道紀念墓園。牌坊上的對聯中出現有:「……永勵黃魂」的字句。莫那魯道的女兒馬紅莫那,在國民黨政府遷台後,被改漢名為「張秀妹」,因此1970年內政部明令表揚莫那魯道的褒揚令中有這樣的字句:「查南投縣民莫那奴道(即張老)領導本鄉霧社山胞起義抗敵… …」莫那魯道在天有知的話,一定搞不清楚什麼「黃魂」,更不知道他原來是「張老」。用這套大漢沙文主義的價值觀念來紀念、表揚莫那魯道等人的行動,實在是一大諷刺!
【附錄】(摘自戴寶村教授論著)
1、莫那魯道的生平(一八八二~一九三○)
莫那魯道(Mona Rudao)一八八二年出生於霧社馬赫坡泰雅人部落,為馬赫 波首領魯道巴伊 ( Rudao Bai )的長子,一九三○年十月二十七日,他領導發動 霧社族人起義抗日,爆發震驚島內外的「霧社事件」,他的兩個兒子塔達歐莫那 (Tadao Mona)和巴薩歐莫那( Bassao Mona)也參與其事。一九三○年十二月 一日,莫那魯道自殺身亡。一九一○年時,波阿倫、荷哥、速庫、陶渣、托洛克等諸社就伺機要反抗日 本,但尚未行動就被日本察覺而有五十多人遭到捕殺,莫那魯道因為被日本邀請 赴日參觀而未參與其事。一九二○年,沙拉馬歐社( Salamao)起事抗日,莫那 魯道打算參加而被日本列為「不良蕃」,長期受日本人監視。一九二四年,埔里 大拜拜,很多山地警察都去參加,霧社反抗日本幾個社想要藉機起義抗日,但是 因為陶渣社告密而放棄。由此可知,一九三○年的霧社事件是延續先前的抗日行 動,並不是突然發生的。一九二四年代,有幾件事引起泰雅族人起來抗日。日本人為了要將霧社建設 為示範部落,就利用原住民從事各種建設工作,勞役工作未能配合原住民種植小 米或打獵的時間,原住民的經濟活動因而受到妨礙。日本又刻意付給原住民偏低 的工資,一九三○年霧社事件之前,平地漢人一天的工資是六十錢,原住民則是 四十錢,霧社的原住民只有二十到三十錢。日本人又故意到和日本人敵意很深的 馬赫坡社後山「西仔希克」去採伐建築用材,「西仔希克」是馬赫坡社的狩獵地 ,也是霧社放群祖先發源的聖地。這件事對馬赫坡社的打擊很大,使他們對日本 人產生仇恨心理。日本人在分配工作時,依照和日本人的合作程度來分配不同的 工作,例如讓最親日的陶渣社去做簡單的整地工作,叫巴蘭社採砂石,卻叫和日 本對立最烈的荷哥及馬赫波社去砍樹,並且要求他們把砍下的樹扛回來以免損壞 樹枝,原住民不習慣用扛的而常常用拖的,因此就常挨打挨罵,他們對日本人的 仇恨因而更深。另外,原住民婦女和日本人之間曾經發生一些問題。日本人在統治台灣的五 十年當中,很少和台灣人結婚,不過,日本政府卻鼓勵駐在山地的日本警察和原 住民領袖的女兒結婚,這樣,可以讓日本警察安心住在山地,同時,和原住民領 袖結成姻親,可以加強對原住民的控制。但是,日本警察對原住民婦女常常有始 亂終棄的情形,例如,莫那魯道的妹妹特娃斯魯道嫁給日本警察近藤儀三郎,後 來近藤被調往花蓮,最後竟然失蹤,特娃斯魯道只好再回到霧社,莫那魯道因此 深恨日本人。還有泰雅族婦女被騙往日本淪為娼妓的事情發生,造成原住民的不 滿。有一位巡查吉村克己曾玩弄多位原住民婦女,還冒犯了馬赫坡的婦女,更加 深莫那魯道的仇恨。一九三○年十月初,馬赫坡社正舉行婚禮,殺豬宰羊設宴歡 飲,吉村克己路過時,莫那魯道長子塔達歐莫那招呼他飲酒,吉村卻以塔達歐莫 那滿手獸血而將酒杯打掉,雙方因而發生鬥毆。事後莫那魯道曾前往駐在所向吉 村賠禮,吉村不肯接受,雙方對立的情況又加深。以上種種的長愁短恨,終於促使霧社的泰雅族人決定起義,在一九三○年十 月二十六日晚上商量妥當,利用第二天舉行運動會時殺害日本人。他們將起義日 期定在十月二十七日是有原因的,當初日軍來台的近衛師團是由明治天皇弟弟北 白川宮能久親王所統率,而北白川宮於十月二十七日死於台南,所以,十月二十 七日就成為台灣神社大祭典的日子,泰雅族人認為這是起義的最好時機,利用運 動會升旗唱國歌為信號,衝進會場,發動總攻擊,殺死日本人一百三十四人。當 時住在霧社的二百多個漢人當中,只有兩個被誤殺,一個是叫做李彩雲的小女孩 ,因為身穿和服被誤認為日本人而遭殺害,另一個是開商店的劉才良,不小心被 流彈射殺。事件發生之後,原住民就切斷對外交通的吊橋以及電話線,搶得日警 槍枝彈藥。日本派出大批軍警鎮壓,到十二月八日霧社事件告一段落為止,日本 動員軍隊一五六三人,警察一二三一人,軍伕一三八一人,並且動員了親日的「 味方蕃」共五三一一人次,甚至動用飛機,據說曾施放毒氣彈,並散發傳單,呼 籲原住民投降。日本統治台灣,一九二○年代開始由文人擔任台灣總督,軍事文治分開。當 時日本在台灣設有「台灣軍司令部」,地點就在現在愛國西路的海岸防衛司令部 (過去的警備總部)。霧社事件發生後,台灣總督和台灣軍司令曾商量是否要派 軍隊鎮壓,也向日本國會報備,經過行政程序,最後決定派兵鎮壓。當時為了造 成泰雅族彼此的敵對,日本人鼓勵他們出草,定出獎金以獎勵親日部落去殺害起 事的那些部落:殺掉頭目可得二百元日幣;殺壯丁得一百元;殺婦女得三十元; 殺幼童得二十元。日本這個殖民統治者,故意製造部落間的對立,讓他們互相殘 殺,這是非常殘酷的。霧社事件起義的六個社當中,能作戰的壯丁共一二三六人,最後有六四四人 死亡,其中二六七人被殺,二九○人自殺。莫那魯道他們退到馬赫坡後面的洞穴 之後,日本用炸彈炸不到那個洞穴,但是他們實在沒有辦法反抗,最後就全部自 殺。泰雅族人都是以上吊的方式自殺,從當時日本人所拍下來的照片可以看到, 一棵樹吊了很多人,以至於樹枝都彎曲下垂。有的婦女為了讓男子沒有後顧之憂 而勇敢作戰,就自己先自殺,十分悲壯。莫那魯道後來看到大勢已去,把妻子打 死,就在山上洞穴自殺了。他的屍體沒有完全腐化,有一半變成木乃伊,一九三 四年才被尋獲,送到台北帝大當作人類學標本,後來才被送回霧社安葬。在起義的六個部落一千多人當中,有五百多人投降,其中包括老弱婦孺,共 五一四人,日本人稱他們為「保護蕃」,將他們收容在霧社。一九三一年四月二 十五日,日本又縱容陶渣社去屠殺那些保護蕃,共殺了二一六人,有的逃走,最 後只剩下二九八人,被遷移到北港溪上游的川中島(現在仁愛鄉互助村清流部落 )。因此,霧社事件起義的那六個部落的族人,目前已經不住在霧社了。事件之 後,日本人把霧社地區的土地交給和那六個起義部落敵對的部落。但是,當初基 於部落之間的仇恨而被日本人利用的親日蕃,他們下場並不很好。
2、高砂族義勇隊十六世紀日本德川時代就注意到台灣,當時稱台灣為「高砂國」,後來日本 人稱台灣的原住民為「蕃」。一九二○年開始,日本以文官擔任台灣總督,對台 灣人採取同化制度。一九二三年,當時的日本太子(後來的昭和天皇)來台灣巡 視,為了表示內台一體,就不再稱台灣住民為「蕃」,而改稱「高砂族」。戰後 ,中華民國政府接收台灣以後,又把「高砂族」改為「高山族」,簡稱「山胞」 ,分為「山地山胞」和「平地山胞」兩種,這是十分奇怪又沒有意義的分法,所 以現在全部要改為「原住民」這個稱呼。第二次世界大戰太平洋戰爭時,日本發現台灣的原住民很會打叢林戰,於是 從一九四二年在台灣徵志願兵開始,就徵調原住民往南洋作戰,就是所謂「高 砂族義勇隊」,總共有四千人之多,犧牲很大。有一個阿美族青年李光輝,不知 道戰爭己經結束了,在南洋的叢林裡躲藏了二十多年才被人發現,他回來台灣之 後,因為抽煙太多,不久就得肺癌而過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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